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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1 / 2)

郑漫心虚得一比,凶巴巴的:看什么看!

余光发现张珊珊被吓得后退了一步。

于是郑漫更心虚了。

还是季凛先反应过来。

他小声朝郑漫道:我先去倒垃圾,很快回来,你先别走。

然后快步走向教室后面,和张珊珊一起,一人提一边,提着垃圾桶往学校垃圾场走。

走出教室一些距离后,张珊珊才小声开口抱怨:郑漫平时看起来很安静的,怎么忽然这么凶啊?

季凛否认:不凶。

张珊珊迷惑:这还不凶吗?我觉得很凶了

张珊珊,季凛放下垃圾桶,看向她,严肃道,不准说郑漫坏话。

张珊珊眨眨眼,很无辜:我不是在说他坏话。

季凛皱眉:反正不准说。

张珊珊:

张珊珊无语:哦。

两人提着垃圾桶走回来,到教室就看到郑漫鬼鬼祟祟的在往季凛的位子上放什么。

季凛好奇的开口:你在干什么?

做贼心虚的郑漫吓了一跳,立马把手里的东西往身后缩:没干什么!

季凛也不在意,问他:要吃烤红薯吗?我刚刚看到校门口有卖烤红薯的。

郑漫眼睛一亮:要!

继而又想起他还在生气,于是板着脸,凶巴巴的:你不准吃!

张珊珊:

季凛很爽快的点头:嗯!我不吃!

张珊珊:?

他答应得这么爽快,反而让郑漫心里有点过意不去了。

正纠结着,季凛走过来,背上书包,又拉起他:走吧,我们回去。

接着转头朝张珊珊道:你走的时候帮忙关一下教室门,谢谢。

张珊珊木然的:哦。

然后目送两手空空的郑漫,被背着两个书包的季凛拉着,踉踉跄跄的出了教室。

她走到郑漫刚刚站着的地方。

地上有一张皱巴巴的纸。

是进教室的时候,看到郑漫拿在手里的。

之后他往后面口袋一塞,没塞紧,又掉到了地上。

张珊珊捡起来,摊开。

上面歪歪斜斜的写着几个字:季lin是大笨旦!!!

张珊珊面瘫着脸:

就这么几个字,有错字,有拼音,拼音前面还有好几个写错之后涂掉的一坨坨,看起来像是这字的主人想要写某个字写错了好几遍,最后干脆放弃了,改了拼音。

整个排版丑得要死。

倒是那三个感叹号,写得很好看。

并且入木三分。

很能体现出写这句话的人心里的高涨情绪。

张珊珊盯着它看了一会,把自己书包解开,拿出笔,在旦字上划了一横,然后在下面更正蛋。

之后把这张本该贴到季凛桌子上的便签,塞回季凛的桌子里面。

物归原主。

第9章

虽然嘴上凶巴巴的说着不让季凛吃烤红薯,但郑漫还是没有真的不准他吃。

两人一人买了一个红薯,拿着纸袋子装着。

郑漫找卖红薯的老爷爷要了个勺子,季凛本来都准备走了,见他要了个勺,自己也有样学样的要了一个。

烤好的红薯,拿在手里还有些汤,掰开一条缝,又香又甜的味道就漫出来了。

郑漫小心的撕开一个口子,然后拿着勺子,挖了一小勺出来,吹了几下,之后才放进嘴里。

季凛疑惑的看着他,然后也挖了一勺,随口胡乱吹了两下,就把那一大勺往嘴巴里塞。

烫得跳脚。

季凛咬着自己被烫着的舌尖,口齿不清的:烫死啦!

郑漫:

郑漫无语:你吃慢点呀。

季凛嘿嘿一笑,最后还是大口吃完的。

他拿着那勺子舀了几回,嫌它慢,给丢垃圾桶里了。

撕开了皮就开始啃。

郑漫吃得慢,秀秀气气的,细嚼慢咽。

到家的时候红薯都没吃完。

季凛的在路上就早啃干净了,还嫌郑漫吃得太慢,说早趁热吃才好吃。

郑漫看了他一眼,不做声。

小孩子胃也小,一个烤红薯下去就饱了。

季凛到家之后,妈妈喊他吃饭,他没能吃下去,太撑了。

然后被念叨了。

第二天上学路上,他就跟郑漫说,说下次还是买一个红薯,两个人分着吃吧。

你昨晚吃饭没?季凛好奇的问他。

郑漫:吃了。

季凛惊讶:吃得下吗?

郑漫很平静:红薯没吃完,给爸爸吃了。

季凛:

他噘嘴:早知道我也慢点吃了。

但并没有早知道。

事实就是昨晚被红薯撑饱的季凛,错过了红烧猪蹄和莲藕汤。

超遗憾。

回到教室,季凛就去开窗了。

郑漫把作业拿出来,翻开,等着季凛开完窗户过来教他。

季凛把椅子全拿下来,才回座位,歇了口气,开始教郑漫写作业。

郑漫听完一道题目,就开始自己往下写。

季凛便打开书包,把东西放抽屉去。

然后就摸到了一张纸。

季凛好奇的把纸条拿出来,看了一眼,呆住。

他捏着纸条,委屈巴巴看向郑漫。

郑漫还忙着写作业,完全没注意到。

季凛欲言又止,最后委屈巴巴的把纸条收了起来。

一道题目写完,郑漫又翻到下一道,问他:这个呢?

一抬头,发现季凛嘴巴撅得能挂油壶。

郑漫:?

季凛不开心的小声嘟囔:我不笨。

郑漫:?

他压根没听清季凛说的什么,于是问他:啊?

季凛看了他一眼,闷声闷气:没什么。

见郑漫一脸疑惑,他干脆转移话题,给他讲起了下一道题目。

郑漫最开始有些跟不上进度,但这段时间慢慢的跟上了。

作业会没做完,是因为担心睡太晚长不高,所以到了九点他就准时睡觉了,没写完的作业就留到了第二天早上,再找季凛教他写。

昨晚没写完的作业总共也只有几道题目,写完之后,郑漫就从桌子里拿出自动卷笔刀,开始削铅笔。

这个卷笔刀是他和季凛一起买的。

因为是共同财产,所以每个人抽屉放一周,这周轮到了放郑漫抽屉了。

他俩其实原本就各自都有自动卷笔刀。

但是很小。

很普通。

原本大家都是这种普普通通的卷笔刀。

但是有一天李华买了个超豪华的卷笔刀。

比别人的大好多,龙猫造型的,特别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