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晟知道他们都睁着眼没睡,但还是不好意思地踮起脚尖迅速脱衣上了床。
屋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谁要是最晚回来,就得睡最靠门的那头床铺。夏天闷热,合着水汽汗液身上黏腻,冬天寒躁,靠着门睡更是讨不着巧,是以这个位置是公认的最差。
每天晚归的人都不定,他们这又是通铺,大家都是流动着睡觉的,没有固定的床位,程晟躺在上面头还没沾枕头就闻到了一股酸朽味道,也不知道这套枕头的布料多久没洗,里面的棉花又多久没晒,他实在受不了,支起身来将枕头扔远了些。
再躺下时翻了个身背对房门,却发现邻近床位的小夏子突然挨了过来,用一双在透过木窗的月光投射下显得熠熠生辉的眸子紧盯着自己。
他凑过来亲热地问自己:哥你今天去哪儿了?这么晚才回来?
没去哪儿,郑公公那里,他请我师父喝茶,我顺道过去了。
夏清源听完羡慕地来了一句:想必郑公公是看上你了吧?他有没有冲张公公要你?
程晟奇异地看了他一眼说道:合着你还觉得被他看上是好事?从他屋里出来的那些小太监你没看到吗?本来前面就不能用来传宗接代了,后面还被他给折腾坏,东西好处是都得了挺多的,但那像是有个人样的吗?
我知道。夏清源翻身平躺着,哥,不是人人都像你这样能一进宫就有张公公那种大腿抱着,你要是站我这种立场上想就会觉得其实郑公公挺好。合计就是随便被弄几次,那好处是实实在在的。有钱什么事情都能办成,娘不用受苦,自己能活得不赖,何止不赖,还能风风光光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睡觉的时候睡觉,想吃饭的时候吃饭,读书写字也能花钱请人来教,不用每天干脏活儿累活儿。
说到这里他声音轻了点:多少人苦死累死一辈子也见不着那么多钱?现在只消稍微付出一点东西出去就能得到这么多回报,哥,你还是心气儿太高了。
原主和夏清源处得不错,所以知道他的一些底细的。
夏清源是被他爹娘亲断了子孙根送进来的,一开始的时候哭过闹过在宫门口手里还攥着本书,嚎着要入仕,要光宗耀祖,他那做屠夫的爹充耳不闻,当场宰了他胯|下的二两肉。因会点读书写字的功夫,长得也不赖,清秀乖巧,吊着尾巴被收进了宫里。
原主做人挺清高的,虽然大家身上都少了点东西,但他觉得自己给静王爷做事就是不一样的,不愿意和这群小太监为伍,话都不愿意和他们多说,小太监们也有心孤立他,但就夏清源这怪胎粘着他不放,还经常就着他的冷脸讲自己的这些悲惨经历。
他讲这些的时候仿佛里面的主人公都不是他,整个人都呈一种似笑非笑的状态。程晟现在回忆起来觉得这夏清源的心态指不定在那时候就已经扭曲了。他顿时也没了睡意,支起身子来和夏清源猛灌心灵鸡汤。
你看看这繁丽的皇宫之中实际上有几个开心的?皇上为天下忧,嫔妃们揣摩着皇上的心思过活,一年也没见得能笑几天,他们有银子吗?有!没人能比他们更富的了,但他们快乐吗?也有不快乐的时候。所以别光看他们活得有多光鲜亮丽,指不定背后比我们哭的还惨呢。
小夏子,哥给你讲个故事。这故事是我以前看野史的时候记下的,讲的也是一位公公,说他十三岁的时候就在皇宫做了守门人,为人十分好学,虽然身份卑微,工作辛苦,但仍志存高远,常在空余时间奋读诗书,每每去文林馆干活儿的时候,都会请教里面的读书人自己不懂的问题,久而久之,变成了相当有学识的人,再加上他本来就是位忠义之士,后来机缘巧合下得到了皇帝的赏识,职位到了侍中开府,这可比郑兰华地位高多了,还威风。
史书留名的人很少,偏偏这位公公就在里面,你的目标应该是他,而不是死盯着郑兰华男宠的位置不放。其实我一早就发现你不同寻常了,绝非池中之物,只要你有那股牛劲儿去学,早晚把负你伤你的人踩在脚底下。所以乖,不要去招惹郑兰华那种讨厌鬼,我们看着他就绕道走好不好?
而且再不济还有哥呢,买不起书哥给你买,请不起先生哥给你请。只要人有精神气儿,干什么事儿成不了?太监又怎么了?太监也比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厉害。
说到最后的时候程晟不知道哪里来的万丈豪气,或许是今夜被张兰吉的维护所感动,忍不住也想把这善意传给别人。
当然,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因为原主也穷,叮当响的那种,话说那静王也是小气,给他干活跟打白工一样,身兼数职却只有太监这一份薪资。不行,下次传消息的时候他得想办法提提这件事,不能白干活,那不符合他的生活美学。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世界是古代背景,业务非常不熟,所以写得有点慢,请各位多多包涵鸭~
那个小太监的野史故事出自《颜氏家训》
第78章 太监【宫廷将相】
正胡思乱想着,他一低头,就看见一直愣愣盯着他的夏清源,见程晟看过来,他柔柔一笑说道:清耀哥,你刚才说的话大逆不道是要掉脑袋的。
程晟:
请把我的善良还给我。
他瞪着眼睛看着这可恶的小太监,只觉得对方已经没救了,心理估计已经七扭八歪成麻花了,正不过来,于是转个面躺下冷哼一声。
夏清源笑着凑上去道:我才不会说,知道清耀哥是为我好。他一边说还一边伸手去摸程晟的胳肢窝,别生气好不好。
程晟扭了一扭,不想和他闹,一手反拍在他手上喝道:快睡觉!
边儿上另一个小小太监也受不了,支起身来骂了他们一嘴:属地龙的啊?床都要被你们俩儿给震垮了,还一直咬耳朵,知了都比你们安静。
两人被骂得心虚,顿时乖觉不少,安安静静入睡了。
第二日一早程晟在床上故意磨蹭了很久,等所有人都走了,找出原主常在一块地砖下面,用牛皮包着的信字和笔开始写信。
信是给静王的,按原主的记忆来看至少三天就得写一封,也不是有什么事儿发生,就单纯的表达自己的仰慕之意,各种彩虹屁胡乱的吹,反正在程晟看来是毫无意义,还给两边的联系人增加负担。但为了避免暴露,程晟决定还是依照原主的习惯写信过去。
程晟回忆了一下原主写的内容,开头清一水儿的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原主采用这句话的原因有二,一是诗句很美,他认为只有这句话才能衬托他男神的容貌气质,二是他没读过书,脑海中一溜的市井泼皮吵架耍赖专用语,能捡出这一句夸人的话已经很不容易了。
按理来说沿用以前的彩虹屁是最稳妥的,但这次写信对程晟来说意义非凡,因为他还要提一提涨工资的事情,毕竟他可是要娶媳妇儿的,老婆本自然得开始攒起来了,最好攒到普通百姓一辈子都用不完的程度,等自己走之前把和离书和钱都留给她,对方改嫁个好人家也能幸福安康一辈子。
程晟打定了注意要涨钱,就决定先疯狂的吹捧一番静王。但他和原主一样,肚子里面没多少文绉绉有才情的诗句,就让1404在网上搜了一些夸人的诗句,看了一圈却感觉都不太得劲。
这都什么东西?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这太没新意了。阿四,你能不能随便找条明星微博下的热评给我翻译成古文?
1404照做,程晟看了看,有点嫌弃,因为啊啊啊啊啊啊翻译出来还是啊啊啊啊啊啊,果然不管古今这句话都一样的没文化,虽然它的确是最能表达当事人激动心理的话。
程晟第一个任务世界好歹也当过明星,对自己微博下面几句情话还挺有印象的,他把自己印象最深的那句写了上去,看一眼颇为满意,而后才开始写流水账,大体就是自己这几天洗了多少衣服扫了多少地吃了多少碗饭,到后面才将昭妃让自己日日去扫昭纯宫的事情给写上去,以示自己没有偷懒,得到了目标任务的重用,最后无缝衔接了一下涨工资的事情。
程晟倒不怕静王怀疑自己,左右现在张清耀和他是一体,静王也想不到是芯子里面换了人。
他把信折好,工工整整地塞到信封里,还做作地去他们那破烂木屋门口折了朵野花进去。做完这些他把信封揣在兜里,打算晚上再托给和他对接的人拿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