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过要和印第安人和睦相处,因此,美国宪法里没有民族自治区域的概念。第一任总统曾设想建一道将白人和印第安人分开的城墙。第二任总统曾考虑用购买来的一块土地交换东部印第安人的土地,把印第安人赶到西部去。第三任总统在上任后的第一次国情咨文中,就公然否认印第安人对居住地拥有土地权,接着又促使国会通过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印第安人迁移法案,为大规模驱赶印第安人提供了法律根据。第四任总统也向国会提出方案,认为向西部迁移近10万印第安人,美国政府只需付出不超过3万美元的代价。
从富庶丰饶的地方赶走印第安人,占领原本是印第安人的土地,是美国统治者的一贯企图。他们通过立法和契约使其可耻的行为合法化,在行动过程中如遇到印第安人的反抗,就动用军队进行围剿。
对此,一个法国人,就是那位对美国的民主大加赞赏的托克维尔,在他的经典之作论美国的民主中说,只要看一看南部各州的立法机构采取的暴虐措施,看一看那些州的统治者的行径和法院的判例,就不难确信:把印第安人完全撵走,曾是这些州所要一致达到的最终目的。
最典型的莫过于印第安民族切罗基人的经历。18世纪末,世世代代在美洲大陆生存的切罗基人被迫让出世代相传的狩猎地,迁移到佐治亚州西北部的山地,并于1791年与美国政府签订条约,保证永远拥有那些山地。
在那里,切罗基人建造了整洁房屋,用本部落的文字印刷书籍,甚至还采用了一部宪法。但这并不能保证他们的土地权利。1828年,他们的居住地发现金矿,招致文明白人又一次野蛮侵占。
美国政府无耻否定曾签订的条约,动用正规军和数千民兵强制切罗基人再次迁移。一路上军人和民兵不断施暴,无数切罗基人死于饥饿、严寒、疾病和虐待,被印第安人和史学家称作眼泪之路。
对这段丑恶历史,美国作家埃默森有这样的谴责:自从大地开创以来,从未听说过在和平时期以及在一个民族对待自己的同盟者和受监护人时,竟然如此背信弃义,对于乞求怜悯如此置若罔闻。
美国人屠杀土著人残忍无比,在引诱印第安老幼妇孺过河时突然开枪杀戮,砍下死去印第安人的头做饰物送人,开国总统华盛顿的军队在屠杀印第安人后,竟扒下人皮做靴子,并从臀部上扒起,因为可以做并腿而长的靴子。被杀害的印第安人的尸体都要遭到如此践踏,印第安人还有什么人权可言吗
所谓的公理何在
美国人的屠杀和压迫,几乎灭绝了印第安民族。美国时,除了东部沿海地区被殖民者占领外,其他大片土地都是印第安人繁衍生息的地方。
长达数百年的驱赶、屠杀、肢解、歧视、同化,使印第安人彻底失去了整个民族在一个区域里集中、稳定生活的机会,他们的传统被割裂,文化被消解,经济长期停滞不前,无法参与美国社会政治生活。
以至于70的印第安人已不会使用本民族语言,印第安民族的风俗和传统被博物馆化和旅游化,空洞地挂在墙上、摆做样子,被人讲解、研究和观赏。
和后世的美国人相比,大唐所做的一切已经可以被称为厚道了,尽管依然是强权战胜公理的老套路。
不过现在无论是欧翁,还是真腊,他们都狂热的想要用他们所坚持的公理去挑战大唐的强权,结果如何
或许只有他们所信奉的神明能够为他们解答了
“出发向北进军”
第七篇永徽第二十四章
战斗的号角已经吹响,土人的大军在欧翁的带领下,朝着新奥城开了过来,这场战争,无论从那个方面来看,土人都是在为了自己的家园而战,他们是反对殖民主义的正义者,而唐军却是邪恶的一方。
杜睿会有这样的感伤,但是唐军将士却不会有任何负担,他们只知道一点,他们是在了为了自己的国家而战,国家赋予了他们守护这片土地的重任,无论多么艰难,他们必须完成,他们是军人,军人的义务就是去守护他们需要守护的东西。
“报”
一骑哨探纵马飞驰而来,在狄仁杰的面前止住,拱手禀报道:“刺史大人土人叛军距离我大军已经不足三十里了”
狄仁杰闻言,并没有惊慌失措,只是淡然的点了点头,道:“继续查探”
哨探领命,再次飞驰而去。
这一战,狄仁杰并没有缩在新奥城中,新奥城虽然经过了冯毅数年的经营,可是和大唐本土那些坚城相比,还是大大不如,当然如果土人叛军没有攻城武器的话,笼城战,也是不错的选择,只可惜叛军得了高人的指点,此前进攻几个汉人坞堡的时候,都带上了云梯,冲车之类的攻城武器,想要凭借着新奥城那低矮的城墙,防御住土人叛军的十几万人,根本就不可能。
而且如果进行笼城战的话,唐军骑兵的优势就发挥不出来了,虽然如今在大唐本土,杜睿已经发明了火器,将大唐的战争模式基本拉进了热兵器作战时代,但是骑兵依然是大唐的绝对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