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贪官更接近。这意味着,清官的矛头最 后必然刺向皇帝,也就是说,如果任由清官作为,最后必定伤及皇帝。如果皇帝完全由着清官,皇帝则损失多多,从本质上讲,清官与皇帝不是同路人,不是利益共同体;中庸点讲,清官是朝廷平衡权力的一条腿,极端的讲,清官是皇帝之敌。
如果我的节制不能导致别人的节制,那么我的节制就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个体狼的利益与狼群的利益未必一致。
有报道说,四川犍为县县长杨国友第一次收受王德军送的现金后,十分害怕,于是到时任县委书记的田玉飞办公室汇报,问怎样处理。田玉飞说既然送了就收下,不用怕。这时他才明白田玉飞也不干净,于是变本加厉地受贿。其实杨国友扮演的并非惧怕和啥也不懂的官场配角,恰恰相反,他的所作所为从侧面验证了其“油滑”与“官痞”本性流露的行为特征。他的“汇报请示”,不如说是一次借机“摸底”、行为“探路”;试想,如果被请示的书记是正气凛然、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者,他的这一请示不仅可就坡下驴、既表明自己的“廉洁”本性,又适时展示了自己的官场“纪律性”和对书记的尊重,端的是一举数得。而如果书记是官德不修,他的这脚球踢得更见“水平”了,他由此探得了一把手的真正底细,并在表达对其尊重的同时,按“指示”收下了贿赂,如此,杨的官场“沦落”不仅有了“意外”说辞,甚至更有了几分被“误导”和“拉下水”的无辜味道;这真是难得一见的官场隐秘生态背景。
到监狱去上党课是新时期的新创举。因为从人性本恶的观点出发,对权力拥有者多一些戒备与防范,正告他们做官为私、中饱私囊必受牢狱之苦,这似乎并无值得非议的地方。但这种教育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整个社会要有一个完备的监督制度。如果廉政措施及其承诺都是一些漂亮话,既没有违约责任,又没有能够追究违约责任的监督者和仲裁人,更为完整的有约束力的社会契约,那么这种“到监狱去上党课”的教育除了给人一种作绣的感受,还能剩下什么呢原因很简单,现在的腐败分子经验越来越丰富,不但善于利用各种制度的缺陷,而且从根本上说还生活在一个大有腐败机会的环境里,因而也绝不会想到有朝一日会住到监狱里去,否则你就无法解释现在的“前腐后继”。
中国人为了口腹之欲,尚且有人以命相抵,更何况不受监督的权力所带来的巨大财富。监狱有何可惧,有人不是为了给子女存下巨款而愿意把牢底坐穿吗
关键是制度利器的有无,没有健全的监督制约和有力制度,任何教育总不免流于做给人看的形式,而且这种形式越多则越滥。
地狱门口的官话,鬼都不会相信
中新社记者对前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毕玉玺、前湖北省黄石市市委书记陈家杰、前黑龙江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执行庭庭长王启善以及“直升机厅长”尚军在法庭上的忏悔进行了详细考察,发现这些贪官的忏悔几乎千篇一律,全都是诸如“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廉洁自律这根弦,放松了自我约束”之类的“鬼话”,于是得出结论:这种谎话连鬼都不会相信。
对于贪官在法庭上的空话套话,评论家吴兆民先生曾形象地称之为“地狱门口的官话”,并推断贪官这类话语“可能只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政治水平与众不同,像阿q刻意要把圈画圆一样”。比喻固然精当,但关于贪官显示自己“政治水平”的推断,其实并不客观。被处以极刑的贪官,如果真要显示自己的“政治水平”,完全可以说几句掏心窝子的真话。但无论被判有期还是死刑的贪官,就没有说出一句有水平的真话,并非不愿意说,而是本身就没那境界。
贪官对自身堕落的真正原因自死不悟,从根本上说,是因为他们在成长经历中,根本就没有感受到权力受约束的滋味,反倒不断品尝到特权的甜头,以至于胆子越来越大,最终使自己跌下万丈深渊。在他们的心里,一位官员选择作清官还是贪官,全在于思想境界的高下,至于党纪国法,不过是装饰而已。在这种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官员,一旦身陷囹圄,你要他说出一番关于权力制约的真话来,不是为难他们吗
德国学者洛伊宁格尔曾经分析道:“中国的传统是相信官员的道德良知,注重对官员的思想道德教育而疏于对权力的监控制度的制定,因此权力被利益诱惑并收买的机会要比西方大得多。”延展开来就是,腐败之所以滋生,不仅是个政治觉悟问题,也是一个制度设计问题。鄢烈山先生说他真相信某些官吏是心理弱势群体。与此相类似,我真相信贪官们千篇一律的忏悔并不都是存心骗人。制度的缺失不仅会导致腐败,也会影响贪官的认识水平。这应该是一条真理。
腐败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首先是人性方面的结果。有些人对金钱、美女、特权有特殊的偏好,有些人就没有;前者比较容易腐败,后者不容易腐败。当然,指望改造人性来抵制腐败无异于天方夜谈;教育在一定意义上有助于个人抵制腐败,但在存在制度空间的情况下,教育的作用相对较小。教育对于腐败偏好比较中性的人比较有用,可以激励他们自觉抵制腐败,而不是走向腐败。制度的缺失和不健全,将会使那些对金钱、美女、特权有特殊偏好的权力人士的“偏好”得以膨胀,导致腐败。